不给员工缴纳任何保险。全宝清县都换新水表了,为啥他家还是老式水表,走的慢少花水费?还压员工工资。希望进行严查。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宝清县 [2026/9/11 14:45:55] 回复如下:
经了解,1.宝清县城镇供水服务中心稽查股工作人员于9月11日上午前往宝清县鑫晟名车实地核查,水表一切正常,该区域没有进行水表改造。2.宝清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办公室分别于2026年9月10日、11日拨打您的电话3次均无人接听,因无法联系到您核实相关情况,根据《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六条:举报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鼓励实名举报;《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投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明材料的规定,宝清县人社局建议您准备好书面投诉材料及相关证据前往宝清县人社局投诉窗口进行投诉举报登记,宝清县人社局接到举报材料后将依法进行核查处理。如无切实的举报事项相关证据材料,根据《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举报、投诉人:(三)举报、投诉人不能提供被举报、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相关事实材料的规定,宝清县人社局将依法不予受理。您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单位:宝清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办公室,联系电话:0469-5158106;宝清县城镇供水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69-5423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