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家有一处平房房屋位于红兴隆管理局四委,与隔壁房屋为连脊结构。邻居拆除原有房屋进行重建,并对建筑物加高,加高后屋面积雪、落雨会导致我家平房屋面渗水,同时影响采光。经多次与邻居协调重建避免加高问题,但邻居始终拒绝,故申请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制止。
已回复
2026-04-08 15:03:20 已审核
2026-04-08 16:17:02 已转办到友谊县
2026-04-08 17:02:22 转办变更为:市城管执法局
2026-04-09 10:48:40 市城管执法局已受理
2026-04-09 14:15:44 市城管执法局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2026/4/9 10:48:38] 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邻居房屋重建加高影响采光、渗水问题,经我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目前涉事房主已同意暂时停止房屋重建施工。我单位将持续跟进,依法核查建设施工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