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区11号地块17号楼二单元门口有杂物,极易引起火灾

  投诉      发帖时间: 2026-04-04 14:40:06


南市区11号地块17号楼二单元门口有一堆杂物,包括木板、粘布、泡沫板,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引起火灾,望相关部门处理。

已回复
2026-04-06 13:18:52 已审核
2026-04-06 16:45:41 已转办到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6-04-13 11:03:35 市住房保障中心已受理
2026-04-13 16:09:01 市住房保障中心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6/4/13 11:03:31] 回复如下:

接到留言后,我中心物业办立即指派物业公司进行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现经过物业沟通,堆放的老人同意近期处理。预计4月18日前处理完毕。

评论该主题
昵称 验证码
评论内容
(100字)
*网友发表评论须知
留言只代表网友本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请网友遵纪守法,注意文明用语
*注:本留言栏非问政、投诉和咨询窗口,如需问政、投诉、咨询请点击我要问政。
 

承办单位:双鸭山市委网信办       协办单位:双鸭山市纪委监委、双鸭山市委组织部       备案编号:黑ICP备2020004936号

  

黑公网安备: 23050002000006号

    投稿邮箱:syswlwz@126.com 技术支持:0469-881231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69-8812377   邮箱:sys123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