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居住在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街道荣府小区,2026年3月27日 —2026年4月3日,长达七天屋内无供暖,暖气冰凉。本人查阅官网文件,法定停暖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小区业主普遍反映寒冷,业主群内反馈无果。家中老人抵抗力低,难以承受阴冷环境;我家住一楼,近期天气阴冷,暖气冰凉导致家中格外寒冷,老人已感冒并引发肺部感染。恳请相关部门重视此事,协调相关部门立即恢复供暖,解决停暖问题!感谢!
已回复
2026-04-06 13:18:36 已审核
2026-04-06 16:45:22 已转办到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6-04-13 11:03:32 市住房保障中心已受理
2026-04-13 16:08:59 市住房保障中心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6/4/13 11:03:27] 回复如下:
接到留言后,我中心供热办立即指派供热公司进行处理。经入户测得温度为18.1℃,该温度没有达到《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供热温度,供热公司将对不达标期间的供热费用进行相应的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