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天一炒坊东侧大型客车长时间占据车位

  投诉      发帖时间: 2026-04-03 09:18:31

天一炒坊东侧,魏家小吃等商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本来就十分紧张,大型客车长时间占据车位,影响其它机动车停放,直接导致商铺购物减损,对底商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经营者租房经营的目的,业主购买门市的目的落空。同时,过往人员、车辆通行,车位车辆出入均受到阻碍。车位只能给他们使用,哪有这样的道理,必须让别人受损失。现场不具备上下旅客的条件,有重大安全隐患,无法排除,必须叫停。不许电话骚扰,平台回复即可,不得泄露公民信息。 说说都是哪些单位批准允许的,有哪些手续,手续合法有效?及起止时间。 依法行政,不能仅符合单方利益,缺损各方利益。

已回复
2026-04-03 10:34:20 已审核
2026-04-03 16:33:55 已转办到友谊县
2026-04-08 14:35:13 友谊县已受理
2026-04-08 16:24:08 友谊县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友谊县 [2026/4/8 15:24:31] 回复如下:

经核查,市场北门的客车停车点,是早年为便利群众乘车出行,由我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县交通管理大队、县住建局共同开展实地调研,综合考量道路通行条件、群众出行需求等多重因素后规划设定的。该停车点投入使用多年,已形成约定俗成的固定乘车地点,日均服务大量周边群众。《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起讫地、日发班次下限和备案的途经路线运行,在起讫地客运站点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上下旅客,并未强制要求所有客运车辆必须集中停放至客运站内。《道路客运停靠点设置和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第四条规定:各地应按照“宜站则站、宜点则点”的原则,统筹做好停靠点设置,鼓励在群众出行需求集中、具备车辆停靠和人员集散条件的区域设置停靠点,以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灵活的乘车需要。第五条规定:停靠点设置应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灵活乘车需要。鼓励在群众出行需求集中、具备车辆停靠和人员集散条件的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城市公交站、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市场、大型社区、厂区园区、景区景点、学校、医院等设置停靠点,便利群众出行。随着社会车辆日渐增多,该客运车辆停车位经常被占用。我县交通运输局与县交通管理大队、县城管大队多次联合劝导社会车辆驶离,但效果不佳。近期,我县交通运输局将联合县公安局与县住建局,规范设置客车专属停车位及相应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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