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政要求宝清县卫生健康局进行书面回复,发送至我邮箱liuxingxtcc@163.com。
补办出生证明的要求是什么?如果父母离婚了,然后本人带着和监护人的户口本能不能证明其抚养关系?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宝清县 [2026/4/7 9:44:54] 回复如下:
经了解,现将答复如下: 关于必备材料(抚养方准备):(一)抚养方本人证件:1.新生儿父亲和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面+反面)。2.新生儿、父亲、母亲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二)证明二人婚姻关系的相关证明(辅助核对信息,原件+复印件):1.结婚证。2.离婚证+盖民政局章的离婚协议书(确定抚养权)或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出生相关原始材料:1.书面补办申请(写明孩子信息、丢失原因)。2.原出生证存根、副页、首次签发登记表等(到出生医院调取)。3.分娩病历复印件(出生医院病案室)。(四)其他:1.孩子已落户:带户口本。2.孩子未落户:需要父母双方户籍地派出所的未落户证明。3.登报声明(原证作废):需带报纸原件,需本地本省的政府性报纸。4.委托他人代办: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关于是否能证明抚养关系:本人带着和监护人的户口本不能证明其抚养关系。如抚养人不能到场,需签署授权委托书。注:补办出生证明的代理人(受托人)必须是成年人(年满18周岁)。 关于办理地点: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签发室。 关于简要流程:1.备齐材料→2.填写补发申请表→3.审核(约5—7个工作日)→4.领取新证(盖“补发”章)。 所有复印件建议提前备好,窗口一般不提供复印。已将书面答复发送至指定邮箱。如有疑问请联系宝清县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0469-54227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