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车辆未在规定停车位内停放,随意占道停车,属于违法停车,影响通行,请依法核查处理。
已回复
2026-04-02 17:12:03 已审核
2026-04-02 17:12:47 已转办到宝清县
2026-04-03 13:58:18 宝清县已受理
2026-04-06 13:20:01 宝清县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宝清县 [2026/4/3 13:58:17] 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反映的号牌为黑J2E928的车辆于4月2日上午在宝清县百盟家乐购门前占道停放影响通行一事,系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后期反映,非现场实时报警。因此,民警未对该车辆当事人进行现场短信提醒,且因无实时报警记录,无法核查该车辆具体停放时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对该车辆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其占道停车的交通违法危害,同时向其强调,今后若发生占道停车行为,民警将先依法进行短信提醒;若10分钟内未及时挪车,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拍照上传违法信息。车主已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并表示今后将规范停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