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区大岗南山C区11号楼1单元601室,自来水压力低,影响正常生活已经大半年了,未给解决问题,无法洗漱、洗澡。
已回复
2026-04-02 17:12:02 已审核
2026-04-02 17:12:45 已转办到市自来水公司
2026-04-07 11:03:35 市自来水公司已受理
2026-04-07 14:45:05 市自来水公司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自来水公司 [2026/4/7 14:27:27] 回复如下:
接到您提出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通过排查确认小区供水正常,水压稳定,您所在单元1楼供水正常,现怀疑楼上室内部分自有产权管网可能影响正常生活用水,依据《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街路供水管网的干线、支线及附属设施,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维修、检查;从街路干线、支线接出的入户管线至室内的全部供水设施,由房产产权单位负责维修、检查;专用管线,由产权单位负责。考虑民生需求,现我公司正配合沟通楼上用户中,待同意配合入户后,我公司将及时帮助排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