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农场办公楼土地使用权是否登记

  咨询      发帖时间: 2025-10-10 13:58:55

咨询一下,现在的友谊农场是个企业,它应该不是政府机构。它的办公大楼是不是也要不动产登记,土地权属登记四至。它有证吗?主席像后面的建筑有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管理法》《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7.2.1规定需要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还用那冠冕堂皇的话说,友谊农场建设项目,无需友谊县审批,不属于友谊行政管辖范围。

已回复
2025-10-10 15:06:31 已审核
2025-10-10 15:59:41 已转办到友谊县
2025-10-14 16:00:13 友谊县已受理
2025-10-14 16:13:44 友谊县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友谊县 [2025/10/14 16:00:02] 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后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因此,您所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告知其依据该《办法》的规定申请查询。故您咨询的事项,应通过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途径办理。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第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及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第十四条: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查询本不动产登记结果和本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有利害关系的不动产登记结果:(一)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二)因不动产存在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不动产的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结果的,除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利害关系证明材料:(一)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二)因不动产存在相关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受理通知书。综上,如您符合上述权利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情形,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友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友谊路民生大厦)申请办理查询。

网友留言
学法 2025-10-21
还是参阅宪法41条全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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