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集贤县康乐小区B11号楼1单元101居民,一楼楼梯间没有安装取暖设施,而集贤县龙杰供热公司却收取楼梯间供热费,找他们理论却说空气流通,我这一楼没有取暖设施怎么还缴费?这是霸王条款。
已回复
2025-09-11 15:10:18 已审核
2025-09-11 16:19:11 已转办到集贤县
2025-09-17 16:40:33 集贤县已受理
2025-09-17 16:46:55 集贤县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集贤县 [2025/9/17 16:40:25] 回复如下:
您好,根据《集贤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供热价格的通知》第三条:收费面积是指房屋建筑面积扣除不供热阳台和不供热公共楼梯间后的面积,收费面积由供热单位按实际测算面积计算。您所反映的康乐小区B区11号楼一至四层台阶部位均有供热设施,龙杰供热公司已对该单元一层公共楼梯间面积进行核减,供热收费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并非霸王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