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10点左右行驶在尖山区石材路,道路上有山顶施工车辆掉落的石头导致车辆受损,要求相关部门处理。
已回复
2025-09-10 10:34:36 已审核
2025-09-10 16:18:55 已转办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5-09-16 09:19:59 转办变更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09-22 10:46:27 转办变更为:尖山区
2025-09-23 16:32:18 尖山区已受理
2025-09-25 17:02:22 尖山区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尖山区 [2025/9/25 14:40:56] 回复如下:
网民您好,我区第一时间联系执法局处理。经与尖山区山体恢复办公室联系,2025年6月22日10点左右没有属于该施工单位的施工车辆经过此路段。与您联系,您表示当时路面有石头造成车辆受损,不确定是山体施工车辆掉落的石头,受损车辆已由保险公司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