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双鸭山市集贤县康乐小区A区居民,我家在2024年11月9号接到物业通知去领钥匙,然后去龙杰交供热费,龙杰告诉我家是从10月25日开始收费。10月25日到11月9日这之间相差16天,去问物业说是刚接到钥匙就通知了。11月9日我家接到钥匙交完物业费后,A区住户发现下水不合格不能使用又开始二次维修。我家是12月1日下午修完的,11月9号到12月1号这23天停止使用。我在2024年11月27日去过信访办找过交供热费问题,问题没有解决。我在12月15日和另一位住户又去找信访办,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各部门互相推诿踢皮球不给我们解决。我们不是不交费,我们没有使用为什么要交费,这是不合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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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4:42:32 已审核
2024/12/25 16:27:36 已转办到集贤县
2025/1/2 9:16:57 集贤县已受理
2025/1/2 10:41:23 集贤县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集贤县 [2025/1/2 9:16:54] 回复如下:
您好,经调查了解,您反映问题的属实,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已与集贤县龙杰供热公司协商,2024年11月30日之前的供热费由集盛公司向上级部门请款承担,2024年12月1日(含2024年12月1日)之后的供热费由该房屋产权所有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