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详情

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01 16:32:47

广大参保人员:

按照《关于调整门诊慢病管理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管理及医疗救助门诊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双医保[2021]37号相关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将慢性病毒性肝炎、布鲁氏菌病、艾滋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同时取消活动性结核病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增加肺结核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管理。

以上三种新增门诊慢性病和由门诊慢性病管理变更为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活动性结核病认定医疗机构为双鸭山市传染医院(原有门诊慢性病活动性结核病变更为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参保人员需到双鸭山市传染医院登记备案,并进行系统调整)。申报材料同其它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疾病相同。

认定时间:

门诊慢性病:认定医院在工作日内随时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慢性病申报受理工作,并及时组织专家给予认定,自患者申报到认定结束不超过20个工作日。

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在工作日内随时申报受理、认定及享受相应待遇。

报送地点:

双鸭山市传染医院(一楼医保科窗口,咨询电话0469-2683701)

双鸭山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日

来源:“双鸭山发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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