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塑造竞争新优势,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日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支持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产业扩量提质、支持重点领域发展、加大要素资源保障四方面提出17条措施。
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方面,提出要
·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
·支持中试熟化平台建设
·支持开展技术交易活动
在推动产业扩量提质方面,提出要
·支持生物制造项目建设
·支持企业设备更新
·支持企业智改数转
·推动生物制造产业融通发展
在支持重点领域发展方面,提出要
·做优做强生物医药
·培育发展新食品
·大力发展生物化工
在加大要素资源保障方面,提出要
·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支持关键要素保障
·强化金融服务支撑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和本省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符合本政策措施,同时符合黑龙江省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