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详情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16 16:18:23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文件规定,现将双鸭山市2017年以前,存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各工程单位项目已完工无欠薪行为的,请在2026年1月15日前,到双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项目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15日—2026年1月15日

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安全大厦1807室

受理电话:0469-46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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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双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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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双鸭山发布”公众号

编辑:刘   闯

校对:王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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