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近日,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省发改委等19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9部门《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动老年人社会参与中的核心作用,破除阻碍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障碍,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提供精准化服务,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老年群体特点,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助力幸福龙江建设等一系列总体要求。同时,明确了2029年和2035年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阶段性目标,从强化政治引领与权益保障、深化银龄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社会服务供给、促进老年人力开发、完善适老社会支持体系等5个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助力幸福龙江建设。
《实施意见》强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原则,将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纳入地方发展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老年人口结构和需求特点,制定差异化落实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落实落细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举措。要加强宣传引导与氛围营造,重点阐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引导社会各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事务。要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及时收集需求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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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黑龙江
编辑:刘闯
校对:王立超
审核:张翠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