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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16 16:32:59

广大市民朋友:

为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让公众积极地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中来,我市建立了野生动物保护举报奖励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凡发现以下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请立即举报:

(一)非法猎捕、杀害陆生野生动物的;

(二)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三)非法出售、运输、寄递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四)非法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

(五)非法养殖陆生野生动物的;

(六)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

(七)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

(八)走私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二、举报奖励标准

对投诉举报线索经核实情况属实,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或刑事立案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案情及危害情节给予举报人500元及以上奖励。

三、严格保密与权益保障

举报人信息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泄露;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举报人需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虚假举报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呼吁参与

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踊跃投身到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来,主动发现并提供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线索,共同筑牢守护生态家园的坚固防线。让我们即刻携手行动,以点滴努力,为候鸟顺利迁徙、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注入磅礴力量!

五、举报电话及邮箱

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0469-6116145

641233478@qq.com

宝清县林业和草原局:

0469-5422365(日)

0469-5423364(夜)

集贤县林业和草原局:

0469-4662466

友谊县林业和草原局:

0469-5816357

饶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13946600026

尖山区林业和草原局:

19975729824

岭东区林业和草原局:

18604696997

宝山区林业站:

13895885458

四方台区林业站:

18846063007

特此公告

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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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双鸭山广播电视台”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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