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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公安局关于施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4-11-27 03:41:03


根据气象信息预报,11月26日,全市范围内出现雨雪冰冻天气,道路结冰,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双鸭山市公安局决定从11月26日22时开始对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并根据路面积雪结冰情况,实时对交通管制进行调整。

一、管制道路

双鸭山市辖区内所有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公路、城市快速路、县乡公路。

二、管制车型

交通管制期间禁止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普通货运车辆在管制道路上行驶,抢险、救援、清雪、军警车辆除外。

三、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可以给予驾驶人罚款1500元,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特此通告

双鸭山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6日

来源:“双鸭山市公安”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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