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各类公共交通的发展,便利群众出行,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对新兴大街三马路至五马路出租车通行(试运行)。具体通告如下:
一、新兴大街三马路至五马路路段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允许出租车通行,其他时段按照原通行政策执行。
二、出租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统一至新兴大街一百门前出租车停靠站点上下客,停放时间不得超90秒,如超时停放或在出租车停靠站点以外上下客将依法取证。
三、新兴大街一百门前出租车停靠站点社会车辆禁止停放,对停放车辆依法取证。
四、本通告所称出租车,指依法取得运营资格且安装出租车标志灯具、喷涂规范标识的巡游出租车。
五、本通告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释。
六、试运行自2024年9月7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止。试运行期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根据实际通行效果完善或取消相应通行措施。
双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9月6日
来源:“双鸭山发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