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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鸭山高铁客运枢纽中心社会车辆停车场投入使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03 16:55:45

为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探索国有运输公司与多种业态融合发展,着力缓解公司经营压力,在集贤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集贤县安驰运输有限公司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的通知》(交办运【2023】45号),综合考虑双鸭山市高铁客运枢纽中心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利用客运枢纽中心闲置发车场地开发建成收费的社会车辆停车场,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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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高铁客运枢纽中心占地面积46683.2平方米,建筑面积6714.22平方米,2023年12月22日由集贤县安驰运输有限公司通车试运营,现有友谊、红兴隆、宝清、饶河、富锦、同江等地的来往客车。该停车场位于客运枢纽中心院内,共计规划255个停车位,步行通道出入口距高铁站出口不足100米,全程无障碍通道,方便携带行李旅客出行。

根据《集贤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驰运输有限公司客运枢纽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集发改价格〔2024〕1号)文件规定。

试行收费标准

 全天实行计时收费,30分钟(含)内免收停车费;

30分钟至1小时收费3元/台;

超过1小时每30分钟(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收),加收2元/台;

全天24小时内最高收费30元/台。

车辆停放超过24小时后,重新按照上述收费执行,并累计收费。

优惠政策

1、对新能源车辆停放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收取。

2、对下列车辆免收停车费:

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抢险救灾和市政设施抢修维护、环卫、殡葬等车辆;

执行公务且喷有执法标志的行政执法车辆;

有合法牌照,且驾驶员为残障人员并能出示残疾人证的车辆。

双鸭山市高铁客运枢纽中心停车场的建成不仅加快了汽车客运站综合开发利用、提升服务能力、促进转型发展,还逐步形成了网络化、便捷化、多元化的客运站点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我县社会服务水平,高质量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集贤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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