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东区惠安小区42号楼一单元3门一侧下水道管路塌陷堵塞,住建局、物业办、物业都不管,造成堵塞一直没人解决,让居民自己花钱找人处理。
已回复
2026-03-04 16:37:49 已审核
2026-03-04 16:38:43 已转办到岭东区
2026-03-11 13:56:51 岭东区已受理
2026-03-11 15:45:39 岭东区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岭东区 [2026/3/11 15:12:43] 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反馈后我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相关部门对接核查整改,现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集翔物业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已派工作人员到现场疏通下水管道两次,由于翻身管道断裂,故下水管道未能疏通,该管道属业主自行维修范围,不属于物业公司维修范畴。3月4日,我区物业办接到您电话来访,立即与物业公司了解该情况,并告知您根据《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住宅物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需要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综上业主可申请房屋维修资金或居民自筹资金解决该问题。若仍未达到预期,或有其他相关诉求,可随时拨打集翔物业公司服务电话0469-2636600,我们将第一时间响应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