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3月3日通过猫眼平台购买了被投诉人经营的影城电影票两张,订单号为27326154785。
后因操作失误,导致我无法按时前往观影。我遂联系被投诉人申请退票,或改签至其他场次,但遭到拒绝。被投诉人以其单方面制定的“电影票售出后概不退换”之规定为由,拒绝退还票款。
被投诉人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其“电影票售出后概不退换”的规定,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是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健康的市场秩序,特向贵单位提出投诉,恳请贵单位依法介入调查,并责令被投诉人立即退还本人票款93.8元。
已回复
2026-03-04 16:37:43 已审核
2026-03-04 16:38:25 已转办到集贤县
2026-03-10 08:45:10 集贤县已受理
2026-03-10 14:57:50 集贤县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集贤县 [2026/3/10 8:45:08] 回复如下:
您好,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核实,在猫眼平台退改签详情页中未找到“电影票售出后概不退换”字样,页面中已详细标出退票和改签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已联系卡萨帝国际影城负责人,卡萨帝国际影城负责人表示平台上退款规定是猫眼平台行为,不是集贤县卡萨帝国际影城规定,故不属于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后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协调,集贤县卡萨帝国际影城已向您退还票款共计93.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