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13点40分南市区一号地块停水,给出的原因是一个车库,其他没有说明。一直停到17点多了,还没来水,居民想做饭都做不了。不管什么原因,不能说停水就停水,而且小区还没有分水阀,楼里的阀门也说不好使了,也没人到现场查看具体情况,就这么拖着。那要是一直不回复,就一直停水吗?那以后随便有人打电话说需要停水就停水,一点监管机制都没有,能不能学学国家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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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0:40:17 已审核
2026-01-29 16:01:30 已转办到市自来水公司
2026-01-30 15:21:54 市自来水公司已受理
2026-01-30 16:41:35 市自来水公司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自来水公司 [2026/1/30 15:21:48] 回复如下:
您提出的问题,依据《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街路供水管网的干线、支线及附属设施,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维修、检查;从街路干线、支线接出的入户管线至室内的全部供水设施,由房产产权单位负责维修、检查;专用管线,由产权单位负责。此问题不在我公司责任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