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5月初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将我车扣入双鸭山市交管事故处理大院,后又将车还我。可法院要求出示扣车时长,还车日期,去哪个部门开具?
已回复
2026-01-27 10:02:33 已审核
2026-01-27 16:33:19 已转办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2026-01-30 16:19:32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已受理
2026-01-30 16:40:29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2026/1/30 16:19:25] 回复如下:
2025年5月4日,在建龙公寓侧门处,您称车辆被撞,我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到现场勘查后,认定该起案件属于治安案件,尖山分局卧虹桥派出所受理该起案件后,没有场地存放涉案车辆,请交管部门配合暂时将车辆存放在交管支队停车场,现已经与卧虹桥派出所办案人联系,调取停车场扣车记录,由派出所办案人为您出具扣车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