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同志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以前的户籍在集贤县,现在考到了市里的事业编单位,在市里还没有买房,但是有租房子,且租房时间已超过半年。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可以把户口从集贤县迁到尖山区吗?如果可以,都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理?
已回复
2025-12-15 15:25:08 已审核
2025-12-15 16:30:38 已转办到市公安局
2025-12-17 10:08:40 市公安局已受理
2025-12-17 13:44:22 市公安局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公安局 [2025/12/17 10:08:38] 回复如下:
根据我市户籍相关规定,在我市租房居住,房主同意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地址落户且该地址无户口的,承租人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租房落户。申请落户时需提供:申请人的落户申请、居民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明、房主出具的书面同意落户说明,同时要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书。您有其他问题可拨打辖区派出所电话(0469-4288384)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