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又要迎来春节。以往节日期间,住宅小区内经常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火灾,或者业主家玻璃被震碎,也对新生儿及高血压、心脏病的老年人造成极大困扰。1. 希望消防、公安、城管、物业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能联合执法,给小区物业发文,要求小区物业在电梯、单元门等醒目位置张贴告示,禁止在小区院内燃放烟花,尤其是大型烟花和威力大的二踢脚;对不按要求管理、管理不到位的物业进行处罚,对不听从管理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2. 规划烟花爆竹燃放点,让有需求的人去指定地点燃放,从而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3. 执法部门严查销售渠道,禁止出售威力巨大、声音巨大的烟花爆竹。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12/4 10:51:47] 回复如下:
经消防监督员对您进行电话回复,由于多次拨打电话您未接听,烟花爆竹是否禁止燃放由多部门管理,但不包括消防部门。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尖山区 [2025/12/4 16:05:02] 回复如下:
网民您好,我区第一时间联系公安部门处理,关于问题一,现已联系物业经理,告知物业部门要在群里发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在电梯、单元门口、小区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张贴告示,确保管控要求直达物业、传至业主。关于问题二,公安部门通过实地勘察,结合辖区地貌以及安全距离要求,现已向相关部门提出规划设置烟花爆竹燃放点位、燃放时段。关于问题三,治安大队深入到吉隆烟花销售公司。该公司经理称公司内未存放威力大、剂量超标的烟花爆竹,只出售符合民用燃放的C级、D级产品。 下一步,公安部门将紧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燃放高峰时段,加密小区巡查频次,每日投入警力开展联合执法;持续通过短视频、社区广播等方式强化宣传引导,健全“公安牵头、部门联动、物业主责、群众参与”的长效管控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