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小区业主在楼外墙体公共区域安装私人充电桩是否合规

  投诉      发帖时间: 2025-04-09 10:47:48

电大路财政小区1号楼6单元业主在楼房墙体公共区域安装充电桩,一是占用公共区域私用,二是消防是否允许?三是旧楼暖气、天然气、水管都在楼道内,从主配电盘接线安装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要求?

已回复
2025/4/9 15:09:24 已审核
2025/4/9 16:20:21 已转办到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保障中心,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
2025/4/16 14:23:41 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已受理
2025/4/16 11:10:19 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受理
2025/4/16 16:06:43 市住房保障中心已受理
2025/4/16 15:24:21 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已回复
2025/4/16 15:23:54 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回复
2025/4/17 15:13:01 市住房保障中心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4/16 11:10:19] 回复如下:

经消防监督员现场对您进行反馈,1.小区内公共区域为物业公司管理。2.消防部门无充电桩审批权限,不属于消防业务范围。3.楼道内配电箱均穿管敷设,其余为光纤、网线等弱电敷设。您已经了解并无异议。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5/4/17 8:37:43] 回复如下:

接到留言后我中心物业办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该楼为单体楼,每月收取10元的垃圾清理费及下水主管道堵塞疏通服务。您反映的问题不在我中心服务范围内。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 [2025/4/16 14:23:40] 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充电桩是您邻居申请的个人充电桩,申请手续齐全,供电公司按流程审核、安装,将供电电表安装于集中表箱内,电表位置符合业扩报装服务规则。经现场核实,该充电桩从集中表箱(总配电盘)接出负荷线均包裹绝缘,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您所述充电桩为表后设备,产权归属您邻居个人。关于充电桩安置位置是否为公共区域私用、消防是否允许,供电企业无处理权限,建议与相关监管单位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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