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关于办理残疾证具体规定,脑梗可否办理残疾证?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宝清县 [2025/2/17 15:01:07] 回复如下:
经过了解,下面就此问题进行答复:根据规定,脑梗患者在医院完成治疗并出院康复满一年以上,若仍存在肢体障碍,可向宝清县残疾人联合会提出残疾人证办理申请,并经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确认是否可以办理残疾人证。 一、评定标准 鉴定医院将严格依照《黑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 》(GB/T26341 - 2010),对残疾人的类别和等级进行科学评定。具体肢体残疾分级原则及标准如下: (一)肢体残疾分级原则:按照人体运动功能丧失、活动受限、参与局限的程度进行分级(评定时不佩戴假肢、矫形器及其他辅助器具)。 (二)肢体部位界定 1.全上肢:涵盖肩关节、肩胛骨。 2.上臂:位于肘关节和肩关节之间,不包含肩关节,但包含肘关节。 3.前臂:处于肘关节和腕关节之间,不包含肘关节,包含腕关节。 4.全下肢:包括髋关节、半骨盆。 5.大腿:在髋关节和膝关节之间,不包含髋关节,包含膝关节。 6.小腿:位于膝关节和踝关节之间,不包含膝关节,包含踝关节。 7.手指全缺失:以掌指关节为判断标准。 8.足趾全缺失:以跖趾关节为判断标准 。 (三)肢体残疾等级标准 1.肢体残疾一级:无法独立完成日常生活活动,且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四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2.肢体残疾二级:基本无法独立完成日常生活活动,且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偏瘫或截瘫,残肢仅保留少量功能(无法独立行走);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双大腿缺失;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三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一级所列情况除外);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3.肢体残疾三级:能够部分独立完成日常生活活动,且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双小腿缺失;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二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二级所列情况除外);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4.肢体残疾四级:基本能够独立完成日常生活活动,且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单小腿缺失;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等于 50mm;脊柱强直或僵硬;脊柱畸形,后凸大于 70 度或侧凸大于 45 度;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单手拇指全缺失;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侏儒症(身高小于等于 1300mm 的成年人);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存在与上述情况类似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宝清县残疾人联合会为方便残疾人办证,每月设定固定办证日,在宝清县人民医院开展一站式办理服务。 (一)办证时间:3月6日、4月10日、5月8日、6月5日、7月10日、8月7日、9月4日、10月16日、11月6日、12月4日。(如遇特殊情况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办证地点:宝清县人民医院门诊一楼大厅中部残疾人证办证室(公安执勤办公室)。 三、办证需要提供的手续 1.近期二寸白底照片两张。 2.残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残疾人本人户口本原件,以及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4.联系人(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5.已持有残疾人证的,需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初次办证无需提供)。 6.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以及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时,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能够体现双方直系血缘关系的户口本,或由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农场)、派出所出具的可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 7.办理时需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办理地点申请。如残疾人存在行动特别困难情况的,可提供上门评定服务。 如有疑问请联系宝清县残疾人联合会;联系电话:0469-543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