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开始收取供热费,尖山区阳光小区供热泵站暖气根本不热,达不到供热标准。
已回复
2024/10/23 15:39:02 已审核
2024/10/23 15:50:26 已转办到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4/10/29 16:16:28 市住房保障中心已受理
2024/10/29 16:38:20 市住房保障中心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4/10/29 16:16:26] 回复如下:
接到留言后我中心供热办立即指派供热公司与您联系。电话告知您正常供热,不存在未供热情况,由于双方时间问题,供热公司未入户测温。我中心现将供热办监督电话0469-4278211告知您,您家中室内温度如果不达标时可预约时间入户进行测温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