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8日,我在美团外卖名字万客隆超市,营业执照名集贤县万客隆超市,地址集贤县福利镇广源大厦(1#1层)商服购买一份枪手蚊蝇香,订单号2301137082143295,订单金额18.6元,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这种蚊蝇香国家早就禁止生产销售了,我怀疑这款产品是冒用或者套用蚊香的农药生产资质,属于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希望商家提供该产品的相关生产资质,如果提供不了,商家属于欺诈销售,要求依据相关规定立案处罚,本人信息无需对商家保密,我愿意配合处理,劳烦相关部门检查的时候保留执法记录仪的相关资料,以便日后继续维权,将处罚结果书面回复投诉人,望核实处理(订单信息截图在附件)。
已回复
2024/7/29 16:53:49 已审核
2024/7/29 16:55:10 已转办到集贤县
2024/8/1 14:35:03 集贤县已受理
2024/8/1 16:02:35 集贤县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集贤县 [2024/8/1 14:35:01] 回复如下:
您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已于2024年7月10日前往被投诉商家,并对该店销售的蚊香产品进行了核实,店内销售的蚊香均有厂名厂址等信息。经查该店证照齐全,蚊香进货票据保存完整,能够出具上级供货商及生产相关资质,故您投诉问题不属实。因未发现违法行为,且您未提交新的证据,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立案调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已将结果通过电话及微信方式告知您,并告知您如有其他诉求可以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