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住建局负责人、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我是之前就小区违建提出诉求的居民,事项编号:20240712095629268,贵单位回复后我又咨询提交事项,小区没有物业管理属于单体楼模式,有违建归哪个部门负责,收到回复如下: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城管执法局[2024/7/2615:56:33]回复如下:有人收卫生费就说明有管理部门,物业收取卫生费该小区就是有物业管理,物业对小区内的市容环境就该负有监管责任。如果小区成立有业主委员会,且小区内事物由居民自行管理的,应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街巷、居民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负责。居民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就此再次提出之前(事项编号:20240712095629268)的诉求。希望贵单位予以解决,你们和城管之间的部门职能我们百姓分不清楚。如果此问题职能在您部门,请帮助解决。如果职能确实不在您部门,请给予最终明确答复。我将进一步向监督部门反馈。谢谢。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4/8/7 15:56:55] 回复如下:
按照市委办和市政府办印发的各部门“三定”方案职责职能,在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和住房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职能及项目实施批前批后管理职能均不在我局。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住建局 [2024/7/31 14:38:02] 回复如下:
我局没有违建管理职能,建议咨询自然资源和城管部门。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4/8/5 15:36:01] 回复如下:
我市主城区普遍单体楼或者年限久远小区,没有物业服务,小区弃管时间有的几乎长达20年之久,小区环境极为恶劣,脏、乱、差,包括冬天无人清雪,业主出行特别不便。为了加强我市物业行业全面提档升级,全力打造文明、和谐、干净的小区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由国有企业双房物业承接我市全部弃管老旧小区及单体楼物业服务,涉及68个小区、372栋房屋、18189户、137.62万㎡,每月每户仅收取10元清理费,主要负责帮助业主清理楼道垃圾并打扫楼道卫生,提供了基本保障。单体楼违建问题不在单体楼服务职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