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是景苑山水小区开发遗留的棚户区几户人家,都十几年了,被断水断巷道没有人管没人问。现在西侧新建了景苑华府高层,国道七星大街边回民清真寺都重新建了,我们几家的房子因长年断水断电断巷道,已经年久失修,导致我们无法居住和从事经营,又因为东侧私人地号上大量堆积土程渣土,导致汛期积水向东流不出去,把房子地基都泡塌了,仓房都要倒了。我们要求政府给我们几家恢复自来水,允许我们也改造维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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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28 16:52:40 已审核
2024/7/28 17:17:03 已转办到集贤县
2024/7/31 10:07:37 集贤县已受理
2024/7/31 16:29:52 集贤县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集贤县 [2024/7/31 10:07:36] 回复如下:
您好,经供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踏查,该位置为开发商开发区域,您反映的房屋为景苑山水小区拆迁滞留户,房屋内无人居住。因开发商在开发建设时已将该区域供水管道断水,现附近地区无自来水供水管线,故不满足接水和送水条件。由于该区域房屋长期空置且缺乏必要的维护修缮,房屋状况及周边居住环境质量显著下降,根据《黑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作为房屋安全责任人,您应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定期维修与维护,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