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垦划归地方后,农垦的住房提租补贴仍然执行的是13%的标准。多年过去了,我市各区县执行的标准与农垦有没有扯齐拉平?现在执行的标准是多少?希望给予公开的解答。我年龄大,耳朵聋,打电话听不见,就不用电话联系了。直接在网络上解答就行。我会时刻关注问政双鸭山的。
麻烦您了。先谢谢您啦!
已回复
2024/7/8 20:43:58 已审核
2024/7/8 20:45:41 已转办到市人社局
2024/7/10 11:15:05 市人社局已受理
2024/7/10 16:25:13 市人社局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人社局 [2024/7/10 11:15:03] 回复如下:
您好,我市接收农垦后,住房提租补贴高出部分暂予以保留,逐步予以冲销,我市各区县执行的标准与农垦还没有扯齐拉平,我市区县住房提租补贴比例为8%。由于此问题涉及机密文件,不属于公开范围,对此问题的解释您可以联系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二科为您解答,联系电话:0469-6698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