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岭东区博爱园一期C7号楼5单元601住户,下雨天房屋严重漏雨,所属物业和岭东区都没人管,漏雨多年无人维修,今年雨季多尤为严重,请相关部门给予维修。
已回复
2024/7/3 15:05:38 已审核
2024/7/3 15:29:57 已转办到岭东区
2024/7/8 15:45:30 岭东区已受理
2024/7/10 16:23:39 岭东区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岭东区 [2024/7/10 13:46:34] 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博爱园民声物业公司已与您进行沟通说明,按照《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住宅物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需要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因此,区物业办建议您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对房顶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