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胡同烤大虾无娱乐经营许可证,经营KTV业务

  举报      发帖时间: 2024-06-25 18:50:32

举报胡同烤大虾无娱乐经营许可证,经营KTV业务。1.该店未取得《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的行为。胡同烤大虾经过重新装修后开始提供KTV服务,包括设置包厢、安装曲库机和音响等卡拉OK设备。然而,胡同烤大虾未依法取得《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无论是否向客人收取费用,其目的都是为了营利。因此,胡同烤大虾海鲜烧烤KTV应当依法办理并取得《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2.距离北大京学幼儿园仅70米。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娱乐场所(含游戏游艺和歌舞娱乐)不得设立在距离中、小学校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幼儿园200米以内。该店装修无隔音措施,客人开窗唱歌。KTV晚上噪声极大,对居民造成困扰。诉求:取缔非法KTV业务,并处罚。



已回复
2024/6/26 15:25:10 已审核
2024/6/26 15:28:33 已转办到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7/3 14:17:42 尖山区已受理
2024/6/28 10:54:11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受理
2024/7/4 16:45:34 尖山区已回复
2024/6/28 16:03:30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6/28 10:54:09] 回复如下:

经核查,该场所具备《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批证事项属尖山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管辖事项,建议咨询尖山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噪音扰民问题属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建议咨询公安局。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尖山区 [2024/7/4 16:06:31] 回复如下:

问政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我区文旅局第一时间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经调查,2023年5月金航胡同烤大虾向我区文旅局申请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在进行现场勘察时,由于工作人员是新接手此项工作,把注意力都放在检查设备和现场安全设施上,对周边勘察不到位,未及时发现200米内有幼儿园存在,于2023年7月12日对金航胡同烤大虾审批发照。接到本次问政举报后,区文旅局组织人员立即到现场核查,经核实,在金航胡同烤大虾200米内存在北大京学幼儿园,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及《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区文旅局于今年6月28日已将金航胡同烤大虾娱乐证照收回,予以注销,并告知经营者整改噪音问题。目前,金航胡同烤大虾处于无《娱乐经营许可证》状态,对于您提出的噪音问题,区文旅局将积极与辖区派出所110、环保等部门沟通,及时对噪音问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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