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当时在新华名苑买房子的时候,他们并未告知我们要在小广场去盖老年活动中心,现在我们住了三四年了,突然告诉我们要盖,如果当时告诉我们就不高价购买了,这是公共区域,大伙是不是应该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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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7:30:48 已审核
2023-09-24 17:01:28 已转办到
2023-10-07 10:16:03 已受理
2023-10-07 15:18:07 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宝清县 [2023/10/7 10:16:03] 回复如下:
经过了解,新华名苑小区开发公司为了完善小区服务配套设施,满足小区业主对休闲娱乐场所的需求,应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求,新华名苑小区开发公司拟在小区广场北侧修建业主活动室及监控中心两处临时房屋,拟建房屋总建筑面积399㎡,计划投资67.83万元。9月23日,我县相关部门通知开发公司有个别业主投诉,不同意修建两处房屋,开发公司经过核实,决定放弃修建,相关部门也督促开发公司在做好为群众服务的同时,要提前做好群众调研,尽最大能力满足群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