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宝清县一名教师,长期患有便秘,在宝清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治疗过效果不明显,于今年2月到上海市仁济医院做肠道治疗及肠息肉手术门诊治疗,后由于新冠疫情原因没能及时返回没有及时开转诊单,现在去县医保局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时,由于转诊单时间晚于就诊时间不予报销。国家医保的初衷是为真正的患者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可是仅仅因为转诊单时间晚于就诊时间,使真正患者享受不到国家医保惠民政策所带来的红利。我想问问,转诊单时间晚于就诊时间或者没有转诊单的门诊治疗就不报销吗?一个小小的转诊单比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还重要吗?麻烦相关部门在百忙当中给予关注解答为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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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7 15:51:02 已审核
2023/7/17 17:03:21 已转办到
2023/7/20 17:22:54 已受理
2023/7/21 16:41:22 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宝清县 [2023/7/21 10:36:14] 回复如下:
经过了解,根据<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双政办规〔2022〕1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备案工作的通知》双医保中心〔2022〕1号文件文件要求:因节假日、危急重症等因素,患者未及时办理转诊备案,可在入院三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超过时限或患者出院后,不允许再补办转诊手续,如有补办视为无效。对于您的情况也存在很多,相关单位也在积极向上级反映,望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