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小区D区居民车辆无处停放,都停在路边,能不能请相关部门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规划出停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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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3/3/17 14:55:35
已转办 2023/3/17 17:26:45
已受理 2023/3/20 17:45:05
已回复 2023/3/21 9:17:15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2023/3/21 9:17:15] 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局调查核实,南山D区小区外不具备规划停车场的条件,规划审批不是我局的工作职责。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3/3/21 9:17:15] 回复如下:
接到留言后我中心物业办立即进入现场调查。经查,南山D区开发建设时,开发单位就未设计停车场地。按照《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第七款。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由南山D区全体业主研究制定规划停车方案,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处规划停车处并进行划停车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