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28日在平台反映岭东区博爱园小区C10和C11栋楼道路中间留有施工遗留水管头30cm造成我的车辆损坏的问题,岭东区回复说是预留1米高的管头,与现场实际不符,他要是有1米高我还能看不着么?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而且没有任何人与我联系直接就在平台回复了,我这有现场照片为证,并且反映以后,第二天他们就把留在外边的水管头给处理掉了,这是毁灭证据吗?这不就是敷衍老百姓呢吗?还让我走司法程序,老百姓有事就往司法程序上推诿,那要你们行管部门是干啥的?这就是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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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 9:17:41 已审核
2022/12/1 9:20:28 已转办到
2022/12/3 11:27:13 已受理
2022/12/3 11:44:04 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岭东区 [2022/12/3 11:27:13] 回复如下:
经岭东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核查,供水管网改造施工方在岭东区博爱园C1O-C11号楼位置预留对接管头,由于被撞后造成管头损坏,施工方进行暂时封堵和下埋处理,并与您电话沟通,经多次协商,最终以施工方承担受损车辆维修费用的60%,您承担40%的责任判定进行解决,双方已同意处理意见,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