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如苑小区六号楼一单元一楼阳台改门,围占公共区域私搭乱建,在原有的地面上又砌了500米高的地面,甚至要在上面种植。不但影响物业工作,还严重影响其他居民采光。物业提交申请执法局进行执法,执法局第一次处理了,第二次改口说不归他们管。处理违法建筑是执法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什么好几个月了执法局迟迟不进行执法?没有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就没有人管了吗?上次问政执法局推诿扯皮竟然让百姓自己去找相关部门,这是什么工作作风?希望执法部门尽快解决,不要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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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14 15:36:00 已审核
2022/9/14 17:13:16 已转办到
2022/9/20 15:06:48 已受理
2022/9/20 16:31:16 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2022/9/20 15:06:48] 回复如下:
我局责成辖区大队调查核实,对于该问政我局已多次明确答复,您提出执法人员第一次说管,第二次又说不管的问题,经向执法人员核实,其表述的意思是,如果是违法建筑的话,将负责处理,但经辖区大队实地勘查后,已明确告知您地面加高不属于建筑物和构筑物范围,我局无法认定其为违法建筑。我局不是定性违法建筑的行政机关,挡光问题需经相关部门鉴定。如您对执法人员履责履职提出异议,建议直接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