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月份准备去上研究生,但是今年已经参保了居民医保,学校方面说不能同时有社会医保和学校保险,我从另一个省份的同学处得知可以撤销今年已缴纳的医保,再去参加学校的医保。请问本市可以这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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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2/8/18 10:55:33
已转办 2022/8/18 17:01:13
已受理 2022/8/19 11:03:13
已回复 2022/8/19 11:10:23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2/8/19 11:10:23] 回复如下:
请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暂停业务,办理完成后可在学校进行参保。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拔打医保服务热线0469-1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