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时代新城一期29号楼31号车库业主,29号楼的天然气主管道在我车库内,占用车库空间,侵害我的个人利益。而且车库内有燃气管道总开关,存在安全隐患,我要求将燃气管道总开关移置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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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22 14:19:29 已审核
2022/6/22 17:27:25 已转办到
2022/6/27 17:18:54 已受理
2022/6/29 10:24:05 已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住建局 [2022/6/28 16:28:56] 回复如下:
我局已指派中燃公司进行核实。1.占用空间问题。燃气工程建设,属于居民小区开发建设工程的整体配套设施,是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规划设计部门进行的设计和安装。您在购买、入住及使用前,水电气等相关配套设施就已经存在,且属于公共设施。故不存在您反映的“占用空间”问题。2.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现场核查,燃气设施均无异常,该楼居民安全供气正常。故不存在您反映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3.供气主管道及公共阀门移至户外问题。根据您的改造需求,您应书面提出设计变更和设施改迁申请。技术设计人员现场勘察,如果具备设计变更和改造条件的,设计室出具变更设计和改造预算报告,您同意并缴费后,施工单位依据变更设计图纸进行工程施工和验收供气;如果现场不具备设计变更和改造条件的,会告知您无法实施改迁。